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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2008]

2008-08-14   吴政办发〔2008〕56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吴忠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吴忠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

  为了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情况,全面、准确地反映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和值班工作信息情况,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坚决纠正迟报、漏报、借故缓报、隐瞒不报等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函〔2007〕12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7〕8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4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245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和采用方式

  (一)信息内容

  1、较大和较大以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预测预警信息。

  2、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成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类别包括: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事故灾害、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行为超常、影响较大或有冲击党政机关、堵占公路、高速公路等过激行为的群体性事件等。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039339)或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联系电话2039345)。

  3、值班工作信息。吴忠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和动态信息以及其他需报告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事项。具体包括:较大以上煤矿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等;造成较大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火灾、交通、水灾、旱灾、雪灾、雹灾、地震等较大自然灾害和较大疫情;其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此外,还包括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的预警性信息,上述情况均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

  4、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区属驻吴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主要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动态信息、应急预案演练信息、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信息等。

  5、自治区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根据领导指示或要求报送的各类信息及典型经验等。

  (二)采用方式

  1、较大和较大以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预测预警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件信息,编辑《吴忠突发事件信息快报》,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阅示。

  2、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动态信息、应急预案演练信息、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信息,编辑《吴忠值班报告》,报送市政府领导和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阅示。同时,抄送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区属驻吴等单位。

  二、通报内容和形式

  每季度,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以书面形式,对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一次,并报送市政府领导和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通报主要以信息报送及时性和质量为评价依据。

  通报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一是综述上季度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和采用情况,对信息情况不报、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报送不及时、要素不齐全、重点不突出的情况通报。

  二是以表格(见附件)形式反映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和区属驻吴单位上季度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件数,并按照“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和“约稿”3类分别进行统计。其中:“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为“数量”、“按时报送”、“采用情况”(包括“综合”、“反馈”);“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分为“数量”、“采用情况”(包括“综合”、“反馈”);“约稿”仅统计“数量”。

  三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综合采用的信息。

  四是市政府领导或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要求报送的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行职责。各县(市、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识,提高做好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46号)等文件和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全面履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职责,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分类报送,要素齐全。一是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要写明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测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二是已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的报告,要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措施;三是已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情况的报告,要写明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上级政府协调事项、处置结果及善后工作。

  (三)及时报送,确保质量。各县(市、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送速度和质量。信息报送暂时按照原渠道(传真件2039309)报送,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来不及报告详细情况的,可先初报,随后根据情况再做书面报告或续报。

  (四)总结经验,表彰鼓励。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度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工作突出的进行表扬;对信息报告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薄弱环节的通报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重点督查。

  四、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试行。

  附件: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属驻吴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