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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破器材运输中有哪些不安全因素?

2005-07-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运载工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运载汽车没有高挡板、灭火器、没有危险品标志;柴油车运载时,没有戴防火罩。

   (2)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挂车、拖拉机、独轮车、自行车、摩

托车、机动三轮车和电瓶车运载爆破器材。
   (3)同车运载性能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或搭乘其他无关人员,同载其他物品。

   (4)装载爆破器材高于车箱挡板,对感度较高的炸药、雷管没有在底部垫软垫。雷管倒置。运载车辆没有用网罩或蓬布覆盖牢固。

   (5)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过快,两辆以上运载爆破器材的车辆,行驶中前后车距少于50米,上下坡时车距少于100米。

   (6)遇雷雨时,爆破器材(特别是电雷管)运输车辆仍在运行(应停放在人烟稀少的空旷地带)。

   (7)运载爆破器材车辆运行中随车人员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