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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基本技术措施

2006-11-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根据燃烧必须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这三个基本条件的相互作用才能发生的道理,采取措施,防止燃烧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或者避免它们相互作用,则是防火技术的基本理论。所有防火的技术措施都是在这个基本理论的指导下采取的,或者可这样说,全部防火技术措施的实质,即是防止产生燃烧基本条件的同时存在或避免它们的相互作用。主要有以下基本技术措施:
  (1)消除着火源。可燃物(作为能源和原材料)以及氧化剂(空气)广泛存在于生产和生活中,因此,消除着火源是防火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火灾原因调查实际上就是查出是哪种着火源引起的火灾。
  消除着火源的措施很多,如安装防爆灯具、禁止烟火a、接地避雷、静电防护、隔离和控温等。
  (2)控制可燃物。消除燃烧三个基本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如消除火源,均能防止火灾的发生。如果采取消除燃烧条件中的二个条件,则更具安全可靠性,例如在电石库防火条例中,通常采取防止火源和防止产生可燃物乙炔的各种有关措施。
  控制可燃物的措施主要有:以难燃或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如用水泥代替木材建筑房屋;降低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如在车间或库房采取全面通风或局部排风,使可燃物不易积聚,从而不会超过最高允许浓度;防止可燃物的跑、冒、滴、漏,对那些相互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的物品,加以隔离、分开存放等等。
  (3)隔绝空气。在必要时可以使生产置于真空条件下进行,或在设备容器中充装惰性介质保护。如水人电石式乙炔发生器在加料后,应采取惰性介质氮气吹扫;或在检修焊补(动火)燃料容器前,用惰性介质置换;隔绝空气储存,如钠存于煤油中,磷存于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存放等等。
  (4)防止形成新的燃烧条件,阻止火灾范围的扩大。设置阻火装置,如在乙炔发生器上设置水封回火防止器,或水下气割时在割炬与胶管之间设置阻火器,一旦发生回火,可阻止火焰进入乙炔罐内,或阻止火焰在管道里的蔓延。在车间或仓库里筑防火墙或防火门,或建筑物之间留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不使形成新的燃烧条件,从而防止火灾范围扩大。
  
  ——摘自《安全科学技术百科全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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