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燃烧
2006-11-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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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燃烧,也称直接火焰燃烧,就是用可燃的有害废气当作燃料来燃烧的方法。
直接燃烧法的条件,就是有害废气是可燃的,即有害废气的浓度在燃烧极限浓度之内。一个设计得好的燃烧器可以使热值仅为3400kJ/m3的气体维持燃着不熄,而不需要辅助燃料;某些情况下预热320~370℃,热值更低的气体也可燃着;高炉气就是低热值而能维持燃烧的典型例子。H2S与空气混合,有足够热值维持燃烧,通过燃烧可以回收硫磺,消除其高毒恶臭,但生成的SO2需进一步处理。剧毒的HCN,也可在空气中燃烧,然后排入大气。多种可燃气体或多种溶剂蒸气混合存在于空气中,只要浓度较高,都可以直接燃烧。如果浓度高于燃烧上限,则可以混以空气再烧。许多情况是废气所含的可燃组分在燃烧下限以下,这就需要加入一定数量的天然气或其他辅助燃料,以维持燃烧。
直接火焰燃烧,通常在1100℃以上进行。燃烧完全的产物是CO2、N2和水蒸气。直接火焰燃烧系统中,废气中的有机物或溶剂蒸气只作为燃料,并在燃烧中提供主要热量。否则,应当另选热力燃烧或催化燃烧的方法。
直接燃烧的设备,可以使用一般的炉、室,把可燃废气当燃料使用。也可用燃烧器。敞开式的,特别是垂直位置的直接燃烧器称作“火炬”。火炬很少用于溶剂蒸气,而只用于有很少灰分的废燃料气。火炬易受天气影响,特别是大风时可使某些未烧掉的燃料气扩散。火炬燃烧意味着白白浪费燃料。
碳氢化合物气体直接燃烧时,往往产生黑烟。碳氢化合物中H/C重量比愈低,愈容易产烟。H/C≥0.33的,较为易燃而无烟。H/C低而火炬燃烧产烟时,可以于燃点温度射入水蒸气,而H/C愈低则需水蒸气愈多。
直接燃烧法,适用于与空气混合后浓度接近燃烧下限、或者不加空气即为可燃的废气。这就是说,只适用于有害废气中含可燃组分浓度较高,或者燃烧氧化后放出的热量(即热值)比较高的气体。因为,只有燃烧氧化放出的热量能够补偿被传给周围而移去的热量,才能维持燃烧区域的温度,也才能继续维持燃烧。直接燃烧法不能应用于可燃组分浓度低的有害气
体。
——摘自《安全科学技术百科全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