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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勘探安全

2006-11-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石油勘探安全,广义上讲应包括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及钻探过程的安全。
  地球物理勘探是石油勘探的一种方法,是查明地下地质情况和油(气)藏量的勘测手段,主要包括地震、电法、重力、磁法及遥感等探测技术作业。地球物理勘探成果可为油田钻探提供可靠的井位资料,近年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在安全管理上引进了HSE(健康、安全、环境的简称)管理方法,把生产过程中的人、物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使安全生产水平大大提高。
  我国石油物探队伍绝大部分是地震队,该队中人员多、民工多、设备多;施工期间远离基地,在野外分散流动作业;居住在营房车上,工作环境较差,气候、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影响也较大;作业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多,经常接触炸药、雷管、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性较大。因此安全工作难度较大,为了保证石油物探作业的安全施工,保证物探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业伤亡、交通肇事、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在石油物探队伍中必须建立以队长负责为主的安全生产环境小组,配置专职安全环保监督员和专职保健医务人员,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HSE管理。遵守执行国家、地方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三杜绝: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下面按石油物探作业易发事故环节阐述职业安全卫生危害及预防措施:
  1.搬迁。石油物探作业队的人员、设备、材料经常都要长途搬迁,营地同时也要移位安设。搬迁方式有公路、铁路、水运,以公路汽车运输为主,车辆大部分是从国外进口的特种车,路途长达上千千米,时间在一星期以上。由于驾驶员的技术素质不够高,公路路况复杂,车流量大,搬迁运输是事故易发环节,约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
  为防止事故的发生,搬迁时必须成立由队长负责的搬迁领导小组,遵守国家公路法和交通规则,按胜利油田汽车驾驶员运输“十八法”严格管理。
  2.营地建设。营地是石油物探工人之家,包括营房车、发配电站、食堂、炸药、雷管临时库房、临时加油站、临时停车场和医务室等,营地建设好坏是确保物探工人身体健康和劳动保护的基本条件。
  营地设置要合理,要确保饮用水及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设置布置要合理,要符合国家防火规范,有一定安全间距和防患措施;营房车要接地有防触电保护装置;医务室应具备一定的急救能力;营区要符合当地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严防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事故和影响人体健康及营地周围环境的事件。
  3.炸药和雷管。石油物探中常用的爆炸器材是地震勘探用的电雷管、TNT炸药、硝铵炸药、成型药柱。电雷管通电产生爆炸,能引爆埋在地下的炸药,爆炸时间仅为1~5μs,炸药爆炸时瞬间释放出大量热和气体能量,引起地震,其振动波经电传感器传到仪器车,经处理后可得出地下地质构造和地层的资料。
  应当指出摩擦、撞击、震动产生的机械能、高温热能、通电电能都能引起炸药爆炸及火灾,炸药爆炸产生大量能量及气体冲击波,其破坏力是很大的,因此在爆破器材的储存保管、运输、使用三个环节上务必要严格注意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因此必须要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为防止火灾、爆炸事故伤害必须做到:爆炸物品储存保管、运输、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持公安部门发放的合格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有关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法规、标准和规程。根据生产实践除有一定安全间距外还要特别注意:
  储存保管临时仓库要干燥通风及有防雷、防火灾的设置,有防鼠害措施,严禁烟火,严禁炸药和雷管混合装卸运输和同库存放。雷管库最大储存量为10000发;炸药库最大储存量为10t,码垛宽度不超过四箱,高度不超过1.8m,垛间距离不小于0.5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2m,垛下面用木板铺垫。库内不准安装电气线路和使用电气设备、照明装置;库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及使用易打火的金属工具和设备,并配备五只灭火器。
  运输运输爆炸器材的车辆要用专车并配备集装箱,要有专人押送;长途运输应持当地公安机关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押运人员在途中不准离车,随时进行监护,停车休息要远离人员聚集地;工地运输时车辆和驾驶员要固定,要严格遵守工地运输爆炸物品的“八不准”规定[不准混装运输,不准从车上扔甩炸药,不准在车上安装和使用无线电通讯设施,不准把车停在村庄及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和高压线下面,不准搭乘无关人员,不准无关人员靠近(20m内),不准混装其他货物,不准运输炸药包]。
  现场管理地震队和操作人员应持有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及“爆炸员操作员证”,严禁无证使用和操作爆炸物品;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装,禁止穿用化纤服装和带钉子的鞋。
  雷管测试应使用不超过30mA的专用雷管测试表,不准使用万用电表,严禁测试炸药包的雷管。
  炸药包制作制作点设警戒区(15m方圆),距炸药车的距离不小于10m;不准把雷管放在衣服口袋或塑料袋内,雷管脚线应保持短路状态,不得提前剪短脚线,取用时不得牵管强抽,剥皮要使用防爆剥皮钳,不准用牙咬、手拽;不准在车上制作炸药包,应随包随下,不准随意扔甩、提前摆放或乱堆乱放;同一炮点不准同时包装、存放两个以上的炸药包,禁用两套以上炮线;钻机未撤离炮井时,不准将炸药包置于井口附近15m之内,应随时有人看护,下炸药包要专人负责,不准提拽或在地面拖拽移运炸药包。
  炸药包下井使用下炸药包工具时,应用稳定压力,不得用力冲击、振动,严禁用钻杆和利用钻机之力强压炸药包;下完炸药包,要轻提炮线,检查炸药包是否上浮;坑泡下炸药包后,坑上要用土埋实,禁止用石块或硬土填埋土坑;水坑放炮的炸药包所处水深不应小于1.5m,不准用石块重物压在炸药包上面。
  激发在放炮前,爆炸员应检查炮井周围有无重要设施和高压电线,检查药包是否上浮,确认无误后方准将炮线拉爆炸站;由爆炸员亲自连接炮线,严禁使用爆炸机以外的任何电源进行爆炸作业;爆炸站应设在视野宽阔的炮井上风位置,安全距离一般为:炮井为黏土、沙土层不小于30m;炮井为岩石、冻土层不小于60m;坑炮地面炮不小于100m。
  爆炸机操作受地形限制从爆炸站至炮井为盲区时,必须在两点间派设专人岗哨,用旗语传递信息,不得用口语及其他方式代替旗语;放炮必须用旗语(红旗规格400mm×300mm),红旗上举为已准备好,表示已经撤离到安全地带,可以放炮。
  盲炮产生盲炮时,必须拔掉爆炸机上的主炮线,并短路再查找原因;对盲炮必须采取引爆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捅、挖的办法,严禁把拒爆药包埋在井中或弃之不管。
  报废销毁经鉴定为报废销毁的爆炸器材应登记造册,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由当地公安机关、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在指定地点、时间销毁,销毁方法按爆破规程GB6722—1986中11.2和11.3的规定执行。
  4.特殊作业区。除必须注意上述事项外还要注意:
  电法作业打电极时,周围5m内不允许有人;供电电极要有专人看护,50m为禁区,电极半径10m外用铁丝网隔离;供电作业时,严禁移动电极和触摸供电线路,如遇有特殊情况急需移动时,应及时与发电机操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并确认停电后,方可移动;车辆行进中严禁受、放线。
  水域作业非爆炸作业人员不得上爆炸作业船,爆炸作业禁止在浓雾、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其半径不小于200m,对往来船只应发出信号,指出其行驶的航向;起炮前要发出明显的声响向四周报警,所有船只必须全部撤离危险区;发现裸露药包漂浮水面时禁止起炮;定位船的位置应设标控制,防止走锚移动。
  沙漠地区进入沙漠地区作业人员应穿戴信号服装,并有自救知识;放炮后收炮线时要警惕井口塌陷,发现盲炮要排除不能弃之不管。
  山地地区在山前或山谷作业时,应制定预防山石滚落和山体滑坡危害的紧急避险措施;雷雨季节作业时应制定预防山洪袭击的紧急撤离措施;炸药和雷管要整包分装搬运并保持10m以上距离。搬运队伍不准带报话机、电台、电瓶或其他电气设备;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沟边或悬崖峭壁,以防坠落。
  5.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物探队伍作业场地狭小,条件差,又频繁搬迁,发生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的可能性较多。为预防这类伤害,首先对全体职工要进行HSE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素质、防范事故的能力,还要由队长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经常督促按HSE标准执行。
  在钻机作业和震源车作业时更易发生这类伤害事故。起落井架要平稳,升起后人字架锁钩要挂牢,各液压管无挤压、扭转、死弯和磨损现象;动力头下接头与卡瓦要对中牢固;作业中严禁井架下站无关人员或进行检修工作,行走时要落架。震源车下坡时不准挂空挡和停车,上下陡坡必须变速到一挡位置;在升压时车周围10m范围内不准有任何人靠近,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在平台和其他部位上搭乘。
  6.工业卫生。预防中暑、冻伤和传染病的发生,高原地区作业要注意缺氧并备有氧气及建立氧舱。
  7.求生和营救。石油物探队伍是石油勘探的尖兵,是先头部队。有时还在无人区、人烟少、地形道路及气候变化复杂的区域作业,因此外出作业时要备足食品、饮用水、通讯工具、车辆油料等。作业人员要有迷路和遇险后的自救知识和能力,能及时向周围发出求救信号,遇有紧急情况,营地要迅速组织营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和有关单位联系用飞机协助救援。
  
  ——摘自《安全科学技术百科全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