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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基本建设安全

2006-11-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石油基本建设安全一般是指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处理、集输、贮运等工程设施的建设。如油田地面工程、炼油厂、石油化工厂、油气处理厂(站)、油(气)长输管道和泵站、油(气)贮罐站等工程的建设。
  石油基建工程特点:
  1.石油基建工程,特别是大型工程一般为联合装置,建设规模大,装置(设备)数量多,生产工艺复杂。单台设备体型庞大,如大型贮罐直径可达数十米,大型塔器的高度可达五六十米,重量可达数百吨,而且要在施工现场组焊、探伤、热处理、整体或分段吊装,起重、运输工作量大,尤其是大型设备吊装,施工难度大,不安全因素多。
  2.装置和容器、管道中生产、贮存和流通的介质大多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工作状态多为高温(或低温)、高压(或高真空度),因此,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十分严格。特别是一些老装置的改、扩建工程,由于与原工程的联系密切,涉及隐蔽工程多,地下情况(地下管网、埋地电缆等)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因情况不明或处理不当而损坏地下管线,或因设备、管道泄漏等原因造成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3.石油基建工程点多面广,一个施工企业要同时参与多个工程施工,或一个工程有多家施工企业建设,特别是长输管道工程,长度数十乃至数百公里,施工战线长,条件差、环境复杂,人和物的管理难度都很大。
  石油基建施工企业特点:
  1.石油基建施工企业大多数职工是从事野外露天作业,受自然、气候条件变化影响很大,作业环境艰苦,如雨、雪、严寒、酷暑、大风等天气不但给施工安全增加了很多不利因素,也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很大影响。
  2.施工队伍流动性大,施工环境和任务、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变动频繁,不安全因素会重复出现,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3.由于工程施工多工种配合,交叉作业、立体作业、高空作业多,发生事故的几率大。
  4.施工现场情况复杂,地面障碍物多,施工机具设备多,临时设施多,管线多,坑沟多,临时电线、电缆多,手持电动工具多,安全隐患多。
  5.施工人员组成复杂,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同时作业,人员素质差别大,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
  职业危害由于石油基建工程的特点,施工中客观上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而且这些因素也不易控制,很容易发生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常见的事故主要有:
  1.吊装事故。石油工程建设中大量的设备构件需要吊装,起重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如桅杆、起重机、卷扬机、滑轮组、钢丝绳等,吊装施工技术复杂,要求起重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司索人员和辅助人员相互密切配合,若稍有不慎,将会导致十分严重的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
  2.火灾爆炸。石油工程建设施工中存在大量火灾爆炸因素:
  使用大量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汽油、油漆、丙酮、木材等;
  使用各种高压气瓶和其他压力容器;
  经常进行用火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金属构件加热、设备热处理等;
  施工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电气故障;
  压力容器和管道试压;
  油漆、脱脂、爆破等作业。
  这些因素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尤其在连续生产的厂区施工,这种危险性更大。
  3.高处坠落、碰撞和物体打击。工程建设施工多数情况为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四面凌空,有的无可靠立足点。多层交叉作业时,上、下、左、右互相干涉,管道纵横交错,施工条件恶劣,若无可靠防护措施,极易发生人员高处坠落、碰撞、物体打击事故。
  4.触电事故。石油工程施工中多使用临时用电系统,大量的用电设备,特别是一些小型移动机具如电焊机、手电钻、手砂轮、电铲等的临时电线、电缆分布较乱。施工现场钢铁构件多,易对电缆造成损伤,或因电缆老化破损,尤其是潮湿的雨季,由于设备接地不良或使用操作不当,常会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或电气火灾。
  预防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项目工地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技术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气管线,临时建筑设施应全面规划,合理布置,并符合国家现行防火、工业卫生等安全规定;
  危险作业区域(大型设备吊装、容器组对、射线探伤、电气耐压试验、设备、管道试压、爆破作业等)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并设专人管理;
  施工器材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保持整齐稳固;
  施工边角余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堆放于指定地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上岗,并严格遵守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吊装事故的预防
  大型设备的吊装应符合《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中的规定,吊装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严格执行;
  起重作业人员应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信号和安全要求。凡参加吊运作业的指挥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司索人员、辅助人员都必须坚守岗位,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作业前对所有起吊机械、工具、绳索等按有关标准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并对各部位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起吊。
  吊装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当风速大于10.8m/s和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得进行室外吊装作业,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水、电、压缩空气等供应有切实保证;
  作业范围内应设明显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
  严禁超负荷使用起重设备、不允许吊物悬挂过夜。
  4.预防火灾、爆炸
  施工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按监察规程的要求取得使用登记证,各种高压气瓶(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液化石油气瓶等)必须按监察规程的要求加强使用管理。
  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隔离存放,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的消防器材;
  在生产厂区进行改、扩建施工应按厂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并办理用火证,改建装置应停止生产并由生产单位吹洗、置换、检验合格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动用电源应办理用电手续。生产单位应为施工用火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
  严禁在带压和装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和管道上施焊;
  氧气瓶、乙炔瓶与用火地点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表、焊割具不得沾染油脂、沥青等;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气接触;
  严禁用汽油、煤油、沥青等做引火剂,严禁用汽油、丙酮、苯等易燃物擦洗衣服和设备;废弃的汽油、丙酮、液化石油气残液等易燃物质,应按规定收集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设备、管道试压时,要严格执行试压规程,并在设备顶部装设不少于两块压力表,以防止超压;
  电气设备与线路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安全用电及防火规范要求(详见“安全用电”)。
  5.预防高处坠落、碰撞、物体打击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作业时应正确着装,不得穿硬底、铁掌、易滑的鞋;应正确系挂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并随作业高度位置及时调整;分层作业,中间应设隔离设施;
  人员应沿专设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
  雪天应将作业处冰雪打扫干净,风速大于10.8m/s和雷电、暴雨、大雾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行走,或坐在平台、空洞边缘或安全网内休息;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施工用梯子的性能应符合安全要求,梯脚应防滑,梯子应放置牢固;
  严禁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梯子顶端,梯子上有人时严禁移动梯子。
  6.安全用电
  施工用电应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必须按规定实行TN-3接零保护系统(俗称三相五线制)及按规定使用漏电保护器,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应使用金属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防潮设施,并应装设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漏电保护器应采用两级保护,二级保护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多芯绝缘软线,并妥善接零保护;操作电动工具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告牌;停电作业应履行停、复用电手续。停用电源时,应在开关箱上加锁或取下熔断器;
  施工用行灯应为防爆型,并带金属保护罩;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施工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如烟囱、水塔、脚手架、井架等应装设避雷装置,且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摘自《安全科学技术百科全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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