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的燃爆特性与使用安全
2006-11-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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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与气割的主要能源乙炔气是属于一级危险品。
乙炔的燃爆特性
(1)乙炔是不饱和的碳氢化合物,分子式为C2H2,密度为1.17kg/m3,工业用乙炔因含硫化氢(H2S)和磷化氢(PH3)等杂质,故具有特殊的臭味。
(2)乙炔的自燃点为335℃,容易受热自燃。
(3)乙炔的点火能量小,仅为0.019mJ,即将熄灭的烟灰就具有这个能量,容易发火。
(4)乙炔完全燃烧的反应式为:2C2H2+5O2=4CO2+2H2O+Q。在空气中燃烧的火焰温度为2350℃,在氧气中为3100~3300℃,火焰的传播速度在空气中为2~8.7m/s,在氧气中为13.5m/s。
(5)乙炔受热或受压容易发生聚合、加成、取代和爆炸性分解等化学反应。
(6)存放乙炔的容器与管道直径越大,爆炸危险性亦越大;直径越小则越不易爆炸。
(7)工业用乙炔有杂质硫化氢和磷化氢。磷化氢的自燃点很低,在100℃的温度下就会发生自燃,是引起乙炔发生器着火爆炸的原因之一。安全规则规定乙炔含磷化氢不得超过0.08%(体积)。
(8)乙炔与空气、氧气或氯气混合,会增加其爆炸危险性。乙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2.2%~81%。其自燃点为335℃,在这一温度,即使在大气压下也能使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乙炔与氧气混合有较宽的爆炸极限范围,为2.8%~93%,其自燃点为300℃。乙炔与氯、次氯酸盐等化合,在日光照射下或加热就会发生燃烧爆炸,所以乙炔着火时严禁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救火。此外,乙炔不能与氟、溴、碘、钾、钴等能起化学反应和发生燃爆危险的元素接触。
(9)乙炔与铜、银、水银等金属或盐类长期接触时,会生成乙炔铜和乙炔银等爆炸性化合物,当受到摩擦或冲击时就会发生爆炸。凡供乙炔使用的器材(容器、管道、阀门等),都不能用银和含铜量70%以上的铜合金制作。
(10)乙炔与氮气、一氧化碳和水蒸气等混合时,会降低其爆炸危险性。
乙炔的使用安全要求
(1)不得超过安全规定的压力极限。如中压乙炔发生器的乙炔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
(2)不得超过安全规定的温度。如乙炔发生器出气口的乙炔温度应低于40℃,水温应低于60℃。
(3)乙炔着火时,严禁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宜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救火。
(4)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注意避免在容器或管道里形成C2H2—空气或C2H2—O2混合气体。一旦形成这类混合气体,应采取安全措施,如从排气门或焊割炬排除后,才能给焊割炬点火。
(5)乙炔发生器的温度只能用酒精温度计指示,禁用水银温度计,不得使用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银等作为垫圈、管接头及其他零部件。
(6)乙炔含磷化氢应低于0.08%(体积)。在启用一批新的电石时,或对电石质量情况不明时,应及时化验分析乙炔的PH3含量。
(7)装盛乙炔的容器或管道,不得随便进行焊补或切割,必须进行置换后清洗,合格后才能动火。
——摘自《安全科学技术百科全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