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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击事故

2006-1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雷击事故是由自然界中正、负电荷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事故。
  雷击分为直击雷、感应雷和球雷。当带电积云接近地面,与地面凸出物之间的电场强度达到空气的击穿强度(25~30kV/cm)时,所发生的激烈的放电现象称为直击雷。其每一放电过程包含先导放电、主放电、余光三个阶段。当带电积云接近地面凸出物时,在其顶部感应出大量异性电荷,当带电积云与其他部位或其他积云或地面设施放电后,凸出物顶部的电荷失去束缚,高速传播形成高压冲击波。此冲击波由静电感应产生,具有雷电特征,称为静电感应雷。雷电放电时,雷电流在周围空间产生迅速变化的强磁场,在邻近的导体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该电动势具有雷电特征,称为电磁感应雷。雷电放电时产生的球状发光带电体称为球雷。球雷也可能造成多种危害。
  雷电放电具有电流大、电压高、冲击性强的特点。其能量释放出来可表现出极大的破坏力。雷击除可能毁坏设施和设备外,还可能伤及人、畜,引起火灾和爆炸,造成大规模停电等。因此,电力设施、建筑物,特别是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均需考虑防雷措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黄岛油库火灾就是由雷击引起的。
  高大的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特别是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变配电装置等应采取直击雷防护措施;凡遭受雷电冲击波袭击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建筑物或设施均应采取雷电冲击波防护措施。
  
  ——摘自《安全科学技术百科全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