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岗位职责
工业锅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分为初期处置和后期处置,初期处置以充装当班操作人员为主进行,后期处置以企业救援以及社会救援机构救援为主。
1.1 初期救援岗位职责
1.1.1 现场总指挥
负责指挥启动或亲自启动应急预案;视事故发展向有关部门、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向社会救援机构求援。
1.1.2 锅炉主管
负责向现场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当班操作人员实施紧急避险操作和应急处置操作。
1.1.3 当班操作人员
负责第一时间实施紧急避险操作和应急处置操作,如切断锅炉设备电源开关、关闭相关阀门、控制泄漏源、启动消防喷淋系统等;服从现场指挥,引导配合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1.2 后期救援岗位职责
后期救援岗位职责参见《预案》及各企业预案。
2 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2.1 锅炉本体因失效、超温、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2.1.1 锅炉本体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受压本体因失效、超温、超压等原因快速失效破裂,导致炉内高温高压汽水能量迅速释放而发生的爆炸事故,这是工业锅炉最严重的事故形态。其危害是: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和高速飞出的锅炉部件对锅炉房及周围建筑物的破坏,以及对附近人员生命的伤害;炉内高温高压饱和水迅速汽化、膨胀和扩散对附近人员所产生的伤害;炉火引燃锅炉房周围储存的燃料引起火灾。
2.1.2 事故发生时,当班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实施紧急避险操作,如迅速离开现场、关闭油(气)总阀、总电源等,以保护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并尽量防止事故的扩大;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报警。
2.1.3 在锅炉房周围设置警戒区,组织周围无关人员撤离;组织自救,或引导专业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1.4 预防措施
⑴ 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⑵ 确保锅炉压力控制元件灵敏可靠,定期检查压力控制器及超压联锁保护装置,设定的控制压力应低于安全阀的始启压力,如有问题及时调整。
安全阀、压力表严格按规程要求定期校验,运行中按要求定时进行安全阀排汽试验和压力表冲洗检查,如发现动作不正常或不准确,及时调换。
⑶ 认真做好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锅炉结垢和腐蚀。
⑷ 组织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2 锅炉本体因严重缺水发生变形、损毁事故
2.2.1 锅炉严重缺水事故是指锅炉给水设备损坏或给水控制线路故障造成锅炉严重缺水甚至烧干锅,致使锅炉钢制受压本体过热失效变形、破裂或爆炸。其危害是造成锅炉损坏无法修复而报废,过热蒸汽喷出伤人,以及爆炸造成的伤害和破坏。
2.2.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⑴ 辩别缺水情况:锅炉严重缺水会出现水位表无水,控制系统发出低水位警告信号,排烟温度大幅上升,锅炉房内有烧焦味道,本体出现变形、异常声响等现象。
⑵ 确认锅炉严重缺水后,应立即紧急停炉、熄火,降低炉膛温度,并采取措施防止炉内压力上升,待设备自然冷却后查明原因。严禁盲目向锅炉进水,以免扩大事故,造成锅炉爆炸。
⑶ 当出现锅炉严重缺水烧干锅造成受压本体严重变形、开裂,过热蒸汽外喷时,当班操作人员应即实施紧急避险操作。
⑷ 当班操作人员确认锅炉严重缺水时,应立即向主管和单位领导以及相关部门报告。
2.2.3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事故后,应请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进行全面检验,查明原因,并检修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复使用。
2.2.4 预防措施
⑴ 按操作规程要求定时冲洗、检查水位表,防止堵塞造成假水位。
⑵ 每班检查锅炉给水设备和给水自动调节控制是否正常,高、低水位报警及连锁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⑶ 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锅炉结垢堵塞进水管,如已结水垢应及时清除。
2.3 锅炉炉膛发生爆炸事故
2.3.1 锅炉炉膛爆炸事故是指锅炉炉膛内积聚可燃性气体或粉尘达到爆炸浓度,遇明火引起的爆炸事故。其危害是爆炸时锅炉前后炉门盖飞出、砖砌炉墙倒塌伤人,设备及厂房损坏,有时可引起火灾。
2.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⑴ 迅速关闭进油、气阀门,关闭电源。
⑵ 马上向上级报告,及时报警求援并组织自救。
⑶ 爆炸后炉房内如未引起火灾,应立即熄灭周围明火,打开门窗通风,防止二次爆炸,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⑷ 爆炸后炉房内如引起火灾,报警后应先组织本单位人员灭火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3.3 预防措施
⑴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点火前炉膛内无可燃气体积聚;手动锅炉在点火前(特别是在升火时出现熄火重新点火之前),必须对炉内进行通风预吹扫;燃油(气)锅炉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点火前自动预吹扫程序,自动点火失败后可手动进行一次的吹扫。
⑵ 要经常检查锅炉自动点火程序控制是否正常,熄火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⑶ 检查防爆门安装位置是否正确,确保设备完好,开闭灵活。
2.4 锅炉因压力控制元件失灵发生严重超压事故
2.4.1 锅炉严重超压事故是指锅炉的压力控制元件(压力调节、超压停炉保护、安全阀等)全部失灵,蒸汽压力不断上升,已超过设计工作压力的紧急情况。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酿成锅炉爆炸事故。
2.4.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⑴ 紧急熄火停炉。
⑵ 迅速打开锅炉项部或分汽缸排汽阀门进行排汽,降低锅内压力。
⑶ 保持上水并同时进行排污,适当降低锅内温度。
⑷ 锅炉排汽自然冷却后更换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压力表,检修压力调节、超压停炉连锁保护控制系统,试验正常后才能投入运行。
2.4.3 预防措施
⑴ 每班检查压力调节到压自动停炉是否正常,每月进行超压连锁保护试验。
⑵ 检查安全阀是否失灵,每周进行一次手动排放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放试验,按规程要求每年进行校验一次。
⑶ 压力表定时冲洗,按规程要求每半年校验一次。
2.5 锅炉因电气故障发生火灾事故
2.5.1 锅炉因电气故障发生火灾事故是指锅炉的动力、控制线路和电器元件因过载或短路而起火,锅炉失去控制无法运行造成停产,短时间不能恢复,并可能引燃锅炉房周围储存的燃料引起火灾的事故。
2.5.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⑴ 锅炉运行中电气系统故障起火时,应关掉锅炉房或区域电源总开关,关闭进油、燃气阀门。
⑵ 如电气起火时炉膛内仍有燃料在燃烧且炉内有蒸汽压力,应打开排气阀排汽。
⑶ 马上向上级报告,及时报警求援并组织自救。
⑷ 初起火灾的扑救:电气类失火时,应用干粉及CO2灭火器进行扑救,不能用水灭火;火势较大,且确认关掉区域电源总开关后,可用水灭火。(有条件的单位,在确认炉房内人员已经疏散后,可打开预先设置的蒸汽灭火阀门向炉房内注入蒸汽灭火。)
⑸ 及时清除周围可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法阻隔火势向油箱蔓延。
2.5.3 预防措施
⑴ 定期检查燃烧器、电控箱内电气线路及元件有无过载发热、老化破损漏电、短路缺相、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⑵ 检查空气开关、保险丝、过载保护器等保护元件是否完好,配置参数是否正确。
⑶ 检查各接地线路是否完好,用兆欧表测量对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⑷ 对老化的动力及控制线路进行更新。
⑸ 定期清洁控制箱和各线路连接件,去除灰尘和油污(须先关掉电源)。
2.6 锅炉因燃油泄漏发生火灾事故
2.6.1 锅炉因燃油泄漏发生火灾事故是指,燃油锅炉房内因燃油(包括热媒油)管路泄漏或日用油箱自动油位控制系统失灵造成满油溢出未被及时发现,遇锅炉明火而造成火灾。燃油锅炉房火灾如不能及时扑灭将迅速发展,并可能进一步造成锅炉爆炸事故。
2.6.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⑴ 关闭锅炉区域燃油阀门,关掉锅炉房或区域电源总开关。
⑵ 马上向上级报告,及时报警求援并组织自救。
⑶ 起火时炉膛内仍有燃料在燃烧且炉内有蒸汽压力,应打开排气阀排汽。
⑷ 油类火灾初期,不宜使用消防水灭火,应用干粉、CO2或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⑸ 及时清除周围可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法阻隔火势向油箱蔓延。
⑹ 当重油等储油罐着火时,须立即开启泡沫消防栓或向罐内喷泡沫液,同时开启冷却系统保护油罐。
⑺ 日用油箱着火时, 须立即隔开与油罐的连通管及阀门,关闭出口阀门,有加热系统须断开电源或关闭蒸汽。
⑻ 燃烧器、加热器、管路漏油引起火灾时,先泄压并断开油路,防止燃油火灾事故扩散。
⑼ 燃油火灾时,现场扑救人员应穿戴好防火服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注意人身安全,当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非专业人员应迅速撤离,等待消防人员扑救。
2.6.3 预防措施
⑴ 定期检查油罐、日用油箱液位、温度控制、油位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⑵ 定期检查供油管道、阀门有无泄漏腐蚀,并及时修理。
⑶ 严禁供油管道超压,防止爆管。
⑷ 严禁供油温度超高,以免汽化引起火灾。
⑸ 组织员工进行专项消防培训和演习。
2.7 锅炉燃气泄漏事故
2.7.1 锅炉因燃气泄漏发生火灾事故是指锅炉房内燃气管路或阀门泄漏,锅炉房内可燃气体浓度即将达到爆炸下限或已经达到爆炸下限(炉房内无明火)的紧急状况,如不能及时正确处理,极易酿成燃气爆炸严重事故。
2.7.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⑴ 关闭区域锅炉燃气阀门,在锅炉房外切断电源。
⑵ 马上向上级报告,及时向消防部门和燃气公司报警求援并采取自救措施。
⑶ 立即熄灭周围明火,打开门窗通风,撤离附近人员,并设置警戒区。
⑷ 及时清除周围可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⑸ 使用消防水稀释易燃气体浓度防止爆炸,最好使用花洒式消防水枪喷射。
⑹ 以上操作一定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提倡非专业人员处理燃气大量泄漏及燃气爆炸火灾事故。
2.7.3 预防措施
⑴ 定期使用泡沫枪对燃气管道、阀门连接处进行检漏试验。
⑵ 定期使用气体检测仪对锅炉燃气部位进行检漏试验。
⑶ 每月对气体泄漏监测报警器进行检漏试验,保证其可靠性。
⑷ 严禁气体管道与高温源接触。
⑸ 严禁供气管道超压,防止爆管。
⑹ 定期试验锅炉燃气泄漏保护装置,防止点火前气体进入炉膛引起爆炸。
⑺ 组织员工进行专项消防培训和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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