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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处置措施

2010-08-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作为化工生产的原料、中间体及产品的危化品种类不断增加,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危化品泄漏事故也不断增多(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近几年,仅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平均每年参加处置的危化品泄漏事故就多达近千起),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以及生态环境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1  造成危化品泄漏的主要原因

  造成危化品泄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原因:

  1.1  自然灾害

  自然界的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台风、龙卷风、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雷击,以及太阳黑子周期性的爆发,引起地球大气环流变化等自然灾害,都会对化工企业造成严重的影响和破坏。如,由此导致的停电、停水,使化学反应失控而发生火灾、爆炸,导致危化品泄漏。

  1.2  勘测、设计方面存在缺陷

  如选址不当、安全间距不足,等等。

  1.3  设备、技术方面存在问题

  如设备质量达不到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防爆炸、防火灾、防雷击、防污染等设施不齐全、不合理,维护管理不落实等;设备老化、带故障运行。化工生产流程中,一般都有一定的压力、温度,甚至高温、高压,不少原料、中间体和产品都具有腐蚀性等特点,极易导致设备老化、故障,使各种管、阀、泵、室、塔、釜、罐跑、冒、滴、漏。

  1.4  违反操作规程

  不少化工企业,尤其是私营化工企业急剧增多,许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又未经过严格、系统的培训。加之,规章制度不落实,劳动纪律涣散,也会导致危化品泄漏事故发生。如,今年4月20日,位于北京市怀柔区的京都黄金冶炼厂,因2名当班工人违反规定,同时离岗用餐,导致20余吨含氰化物的液体泄漏,造成3人死亡、8人中毒受伤的严重后果。

  1.5  交通运输事故引发危化品泄漏

  运输单位不按规定申办准运手续,驾驶员、押运员未经专门培训,运输车辆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超限超载、混装混运,不按规定路线、时段运行,甚至违章驾驶等等,都极易引发交通运输事故而导致危化品泄漏。据统计,近几年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化品泄漏事故已约占总次数的30%。

  1.6 人为破坏

  如1995年3月20日,举世震惊的日本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就是由日本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所为,此次事件共造成10人死亡,75人严重中毒,5500余人被分送到234家医院抢救。需特别注意的是,恐怖分子随时都可能制造危化品泄漏事件,残害人民群众,破坏社会稳定。

  1.7  战争导致危化品泄漏

  战争中,交战双方往往也会将对方的危化品生产、储存场所作为攻击和敌对破坏的目标,致使危化品泄漏。还有些被联合国裁军委员会称之为双用途毒剂”的化合物,如氢氰酸、光气、氯气、磷酰囟类等,和平时期是化工原料,战时即可迅速转化为军工生产而作为军用毒剂用于战争,这类化学物质一旦泄漏,其杀伤威力不亚于使用化学武器。抗日战争时期,侵华日军就曾多次使用毒气杀害我同胞。

  2  危化品泄漏的危害

  危化品泄漏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还会影响社会稳定。

  2.1  危化晶泄漏会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当危化品泄漏,有毒物质进入人的机体后,即能与细胞内的重要物质如酶、蛋白质、核酸等作用,从而改变细胞内组分的含量及结构,破坏细胞的正常代谢,致机体功能紊乱,造成中毒。而且,由于各种有毒物质的危害状态不同,中毒的途径也不同。如受污染的空气可经呼吸道吸入和皮肤吸收中毒;毒物液滴可经皮肤渗透中毒,如沙林液滴落到皮肤上即很容易渗入皮肤之中;误食、误饮染毒食物、饮水,即可经消化道吸收中毒。再则,由于各种有毒物质的理化特性不同,能产生不同的中毒症状,造成不同的伤害效应。如沙林、苯、有机磷农药、氯代烃等神经性毒物,可经呼吸道、皮肤毒害神经系统;氯气、二氧化硫、氨气、光气、硫化氢、硫酸酯类、氮氧化物、异氰酸酯类等毒物,经呼吸道(酯类毒物还可通过皮肤吸收)而导致呼吸系统中毒;一氧化碳、苯胺、硝基苯、氢氰酸吸人人体后会造成血液系统毒害(即全身性中毒)。1984年12月2日子夜,位于印度博帕尔市郊的联合碳化物公司农药厂,一个储存45吨剧毒液体——异氰酸甲酯的贮罐压力骤然升高,使阀门失灵,异氰酸甲酯外泄汽化,致3150人死亡,5万多人失明,2万多人受到严重毒害,15万人接受治疗,受此事件影响的多达150余万人,约占该市总人口的一半。又如,2003年12月23日,我国重庆市开县高桥镇发生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由于喷泄出的天然气中剧毒的硫化氢气体浓度过高,造成243人中毒死亡,2142人不同程度中毒住院治疗,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还有不少危化品泄漏后,遇引火源发生爆炸、火灾,也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如1998年3月5日,我国西安市液化石油气管理所液化气泄漏后,遇电火花引起爆炸、燃烧,导致现场7名消防官兵和5名液化气管理所职工牺牲、10余名消防官兵重伤致残。

  2.2  危化品泄漏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据有关资料介绍,从1953年到1992年的40年间,全世界竟发生一次损失超过1亿美元的危化品泄漏事故数千起。前述的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除造成2300余人中毒伤亡外,还造成了6400余万元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

  2.3  危化品泄漏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1986年11月1日,瑞士巴塞尔市赞多兹化工厂危化品仓库发生火灾,约30吨农药和化工原料流人了西欧著名的莱茵河,使莱茵河受到磷酸和汞化物的严重污染,240多公里长的河道里漂起大量死鱼,河水不能使用,莱茵河流域的居民在很长时间内都只能靠消防车和其它车辆从水库运水饮用。有关专家曾经指出:该次事故将使莱茵河因污染治理工作而至少倒退15年,并对河流生态造成长期的影响。又如,1991年的海湾战争导致有关国家的油井、贮油设施及化工企业遭到破坏,大量外泄的原油严重污染附近海域及岸上设施,致大批海鸟和鱼类死亡,油井、贮油及炼油等设施火灾的浓烟笼罩了大片城市及乡村上空,污染的烟云飘移至南欧,甚至喜马拉雅山南麓也下了黑色油水混合雨,给广大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据报道,中东地区还出现了轻度的“核冬天”效应。

  3  危化品泄漏的处置措施

  我国各级党政领导同志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危化品泄漏的预防和处置措施。

  3.1  认真贯彻落实并不断完善有关法规、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该充分认识做好危化品泄漏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同时,还要不断地健全完善危化品安全管理的法规体系。严格依法履行相关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头。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制度,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人人都在制度的约束之内,事事都在制度的规范之中。要逐级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保障资金的投入。执法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都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同时着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要通过示范和引导,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鼓励持企业结合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安全性能差的设备、工艺和技术,推动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并探索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3.2  切实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都应当坚持不懈地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促使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预防和处置危化品初期泄漏事故的技能。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危化品泄漏事故防护的应急知识教育、训练。

  3.3  建立专(兼)职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队伍

  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都应当根据本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建立相应的专(兼)职处置队伍,购置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的相关设备、器材(如安全防护服、空(氧)气呼吸器或可靠的防毒面具、检测仪器、堵漏器材、工具等等),经常组织应急处置人员熟悉本岗位、本工段、本车间、本企业单位危化品的种类、理化性质和生产工艺流程,定期组织开展训练,使其掌握预防危化品泄漏事故发生的知识和处置初期泄漏事故的技能。

  3.4  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置预案是事故处置的基本依据。这就要求预案必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首先,是危化品各生产、经营岗位、班组要制定好危化品初期泄漏的处置预案。实践一再告诫我们:危化品发生泄漏后,第一时间的快速有效处置至关重要,处置的好,就可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岗位、班组预案的每一项任务和处置程序、要求都必须落实到人头;其次,是车间的预案。在泄漏量加大,岗位、班组难以迅速处置的情况下,就应启动车间的处置预案,力求把泄漏事故控制、消灭在车间范围内;再次,是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要制定好本企业单位的泄漏处置预案(运输单位的预案还应针对每一辆运输车辆可能发生的泄漏情况制定)。内容应包括:组织指挥人员及其职责、任务,专(兼)职处置队伍的处置任务、程序及要求,各相关部门、车间(单位)的职责及协同配合要求,保障措施及怎样确保落实;第四,是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置预案。即本行业、系统的协同配合和指导性预案;第五,是当地人民政府的处置预案。政府的预案必须强调统一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配合,必须明确在发生重、特大危化品泄漏事故,事故单位不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态,并已威胁到周边地区时,各有关部门、单位参与处置泄漏事故的职责、任务,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的措施以及密切协同配合的要求等。

  需要强调的是,不管是哪一个层面的处置预案,都应当从最复杂、最不利的情况来制定,都必须定期组织模拟实战的演练,以增强参与处置人员的心理素质,使其做到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并通过实战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使预案更贴近实际。还要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编制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辅助决策系统,使事故处置更科学、高效。

  3.5  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的作用

  根据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各地、各级政府不可能都建立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置的专业队伍。因此,应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的作用。因为,公安消防部队有“三大优势”:一是体制优势。公安消防部队既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支现役部队,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警种,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总队,市、地、州、盟有支队,县、市、区、旗有大队,大多数县城都有中队,点多面广,分布全国。这支队伍实行昼夜值勤,时时刻刻都处于战备执勤状态,且机动性强,能做到快速反应。尤其是在日本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我国公安消防部队开始组建消防特勤队伍,专门承担各类火灾扑救中的急、难、险、重任务和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突击攻坚任务。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国家又增加了经费和编制,启动了第二期消防特勤部队的建设工作。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消防特勤力量网络体系;二是装备优势。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各地政府都逐步加大了对消防部队装备建设的投入。就以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的装备而言,各地消防特勤大(中)队基本都购置了化学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车,随车配置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化靴等)、侦检仪器设备、堵漏器材、洗消药剂、输转设备,还配有洗消车等;三是技能优势。各地公安消防部队,特别是消防特勤部队都针对危化品泄漏事故,开展了相应的处置技术、战术训练,又在每年近千次的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置中积累了一定的实战经验。只要适当地给公安消防部队增加编制员额和装备投入,这支队伍完全可以更多地承担诸如危化品泄漏之类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建设,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利国利民之举。

  3.6  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置中应注意的几个技术问题

  3.6.1  一定要切实做好参与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

  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置必须挑选业务技术熟练、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良好,并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精干的处置小组(既要保证任务的完成,人员又要尽量少),应针对泄漏物质的理化性质,穿(佩)戴全套防护装备,并认真对防护装备的安全性能进行仔细检查,还要安排专人对空(氧)气呼吸器的压力等参数以及每位进入、撤出泄漏现场的人员姓名和时间进行详细记载。对执行关阀堵漏任务的人员还应使用喷雾或开花水流进行掩护。现场还应准备特效急救解毒药物,有医护人员待命。对中毒的人员应从上风方向抢救或引导撤出。

  3.6.2  努力减轻泄漏危化品的毒害

  参加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置的车辆应停于上风方向,消防车、洗消车、洒水车应在保障供水的前提下,从上风方向喷射开花或喷雾水流对泄漏出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稀释、驱散;对泄漏的液体有害物质可用沙袋或泥土筑堤拦截,或开挖沟坑导流、蓄积,还可向沟、坑内投入中和(消毒)剂,使其与有毒物直接起氧化、氯化作用。从而使有毒物改变性质,成为低毒或无毒的物质。对某些毒性很大的物质,还可以在消防车、洗消车、洒水车水罐中加人中和剂(浓度比为5%左右),则驱散、稀释、中和的效果更好。常见的毒气与可使用的中和剂见表1。

  3.6.3  着力搞好现场检测

  应不间断地对泄漏区域进行定点与不定点的检测,以及时掌握泄漏物质的种类、浓度和扩散范围,恰当地划定警戒区(如果泄漏物系易燃易爆物质,警戒区内应禁绝烟火,而且不能使用非防爆电器,也不准使用手机、对讲机),并为现场指挥部的处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为了保证现场检测的准确性,泄漏事故发生地政府应迅速调集环保、卫生部门和消防特勤部队的检测人员和设备共同搞好现场检测工作。若有必要,还可按程序请调军队防化部队增援。

  3.6.4  果断采取工艺措施制止泄漏

  所谓的“工艺措施”即关阀断料、开阀导流、排料泄压、火炬放空、紧急停车等措施。这些技术措施是根据化工生产装置、设备、储罐由管道连接,即通常所说的“管道式连续化”的特点提出的。如“关阀断料”,就是中断泄漏设备物料的供应,从而控制灾情的发展;“开阀导流’’就是对泄漏或着火的设备或受到火势严重威胁的邻近设备内的物料进行输转的方法。不过,使用开阀导流的方式,会因物料状态(气态、液态)、比重、水溶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特别是对于生产设备的开阀导流,要防止被导流设备内出现负压而吸人空气发生回火爆炸,故应严格控制导流的速度,使被导流设备内的压力不低于0.1MPa,有条件的,也可向被导流设备(储罐)输入 等气体,以防止设备(储罐)内形成负压;“火炬放空”,即通过与设备上的安全阀、通气口、排气管等相连的火炬放空总管,将部分或全部物料烧掉的办法,而积极地控制灾情,防止爆炸的发生。应该说,工艺措施是具有不可替代的科学、有效的处置化工火灾和危化品泄漏事故的技术手段。但工艺措施必须由专家、技术人员和岗位有经验的工人共同研究提出方案,并由技术人员和熟练的操作工人具体操作实施。在对受火势或爆炸威胁的设备、管道实施关、开阀门时,消防部队应出水枪,以直流或开花或喷雾射流掩护。

  3.6.5  把握好灭火时机

  当危化品大量泄漏,并在泄漏处稳定燃烧,在没有制止泄漏绝对把握的情况下,不能盲目灭火,一般应在制止泄漏成功后再灭火。否则,极易引起再次爆炸、起火,将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3.6.6  后续措施及要求

  制止泄漏并灭火后,应对泄漏(尤其是破损)装置内的残液实施输转作业。然后,还需对泄漏现场(包括在污染区工作的人和车辆装备器材)进行彻底的洗消,处置和洗消的污水也需回收消毒处理。对损坏的装置应彻底清洗、置换,并使用仪器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按程序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检修或废弃。

  总之,危化品泄漏的处置危险性大,难度也大,必须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科学指挥,严密实施,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