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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2011-04-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控制和减少火灾损失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预案。

  一.原油储油罐发生火灾、爆炸时,应立即报警及拉响警报,报告油库灭火总指挥。总指挥立即组织油库有关人员利用油库自有消防设备进行消防自救,待消防部门人员赶到后组织油库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1)、在三分钟内紧急启运消防泵,立即向消防管网供水,消防罐水位不低于6米,管线压力不低于0.7兆帕。同时另一消防泵工迅速操作泡沫罐及泡沫泵,向泡沫管网供液。

  (2)、消防值班人员立即打开事故储油罐泡沫、喷淋阀,及相邻储油罐喷淋阀,实施灭火。

  (3)、油库义务消防队听到火警警报后立刻赶到火场服从指挥,接好水龙带,对各油罐罐壁进行喷淋冷却。防油品流溢火势蔓延,迅速扑灭地面流散火

  二.原油卸油池、卸油口发生火灾时,操作工应切断着火罐一切进出阀门,严禁擅自将池内油品倒出,应尽可能提高池、罐液位,减少池内空间,防止发生空气进入爆炸。

  (1)当着火油池顶尚未发生破坏且火焰成火炬状稳定燃烧时,首先利用设置在路西的泡沫应急线接油池泡沫产生器灭火;公安消防部门当场后,当指挥员确认卸油罐、池液位较高,用两车分别出双干线,第一辆车利用泡沫钩管和泡沫枪从着火罐两端池口喷射泡沫;第二辆车利用泡沫枪从卸油口或其他着火口喷射泡沫。

  (2)当油池顶破坏或着火罐内油位较低时,在利用设置在路西的泡沫应急线接油池泡沫产生器覆盖或灭火的同时,两辆消防车应同时考虑利用各自高喷炮远距离喷射泡沫灭火,有条件时同时考虑利用泡沫钩管向油池注泡沫灭火。

  三.消防部门到场后,灭火指挥权移交,由公安消防队统一指挥下消灭火灾。

  四.现场警卫、通讯、救护、运输、后勤组由分管的副主任或班组长带领,做好抢险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