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订的计划或方案。近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着力提高应急预案覆盖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纵观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有些应急预案质量低,操作性不强。有的照搬照抄上级的、他人的预案;有的预案通篇都是原则性用语,上下一般“粗”,没有可操作的实际内容;有的执行主体不明,预案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有的文字冗长,拖沓繁琐,不切实际。
二是少数应急预案相互之间缺乏衔接,协调性差。有的预案内容前后矛盾,应急响应级别和响应行为衔接混乱;有的预案没有征求部门意见和经过专家评审,预案之间衔接不够,导致发布后部门职责交叉,意见不统一,产生矛盾。
三是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滞后。有的单位将应急预案制定后就束之高阁,对预案中规定的处置原则、要求、程序及技能等不进行培训,更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演练,使预案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有的在预案实施后发现有许多不适应之处,也不进行修订、完善,致使预案再次启动时出现问题。
四是应急预案实施与现有投入很不适应。如预案中明确的应急保障,在实际中因财力有限,难以投入大量资金确保实现。此外,应急预案的修订、宣传、培训、演练和评估等也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
针对上述问题,在以后的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应急预案必须注重预案的合法性、规范性
要确保预案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使预案有法律依据,具有权威性。
二、在预案类别上注重针对性,避免千篇一律
应急预案种类多样,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国家将应急预案大体分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五类。各类应急预案的功能和作用不同,预案编制的要求也就各异,不能千篇一律,必须注重其针对性。一是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体现在原则指导上,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是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纲和依据,因此,编制时只能在分类分级、工作原则、预案体系、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原则规定,不可能提出处置的具体办法;二是专项应急预案应体现在“专业应对”上。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及部门为应对某类或几类突发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因此,编制这类应急预案时,必须对突发事件的具体类型级别、专门应急处置机构、应对方式及政策措施、具体处置程序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而不能笼统、含糊。否则,就缺乏针对性、专业性;三是部门应急预案应体现在“部门职能”上。制订预案时,必须明确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分类以及应对的组织机构,行动原则和处置措施等内容。尤其要突出主办部门职能职责及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做到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四是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应体现在“具体处置”上。编制预案时,必须确立基层单位是其内部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责任主体,强化各单位对各类危险源的防控和监管措施,明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具体的处置程序、方法。预案应一事一案,越简明具体越具操作性,决不能搞“大而全”。如制定农村应急预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常见且易发生的山洪地质灾害、旱灾、火灾、森林火灾、动物疫情、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分别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基层预案应明确“六个一”,即一个应急分队、一个24小时开通的值班电话、一面报警铜锣或一套高音喇叭、一个信息安全员、一套应急处置措施、一套应急设施设备。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就能做到在发现、报告、预警、指挥、处置等环节迅速到位,紧密衔接;五是重大活动预案应体现在“预防措施”上,在编制时,要认真分析重大活动基本情况及活动开展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包括预计参加活动的人数、活动地点、周边环境、现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主办部门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预先对相关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做出安排,防范于未然。
三、在预案的编制中要注重完整性、可操作性
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当充分体现应对突发事件各环节的工作,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中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何时做,调动哪些资源做,这不仅要求预案内容完整,而且更讲求可操作性。
一是讲究“明”。每个预案应当明确体现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各环节工作,一看就知道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决不可模棱两可,含含糊糊。
二是做到“实”。编制预案就是要实事求是、实际管用,这是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三是力求“精”。编制预案在文字要求上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应主题鲜明、内容翔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简练。
四、在预案管理上要注重实效性,避免“来之高阁”
应急预案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编制的,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且突发公共事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具有不同的特征,因此,必须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
一要深入进行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如果干部群众对预案不了解、不熟悉,就会直接影响到应急预案实施的效果。
二是要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应急预案培训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整体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训使党政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以及应急救援人员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三是要结合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应急准备的重要环节,通过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验证预案在应对各种情况下的适应性;可以检验应急工作机构是否完整,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否协调一致,从中找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组织开展单项演练、专项演练、协作演练、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练,增强演练效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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