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自救的原则
井下现场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大原则。
1、灭: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与损失。
2、护: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时,及时进行个人的自我保护原则,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后住房鼻口等。
3、撤:当事故现场不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到自身安全时,立即选择安全的距离最近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
4、躲: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事故区,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发生运输事故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及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遇险人员的具体情况。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井下任何时候发生运输事故时,根据事故的大小来确定是否直接救援,并迅速打电话报矿调度室。
2、现场跟班矿长、班长及全部工作人员迅速撤离,并准备随时参加救援工作。
3、当运输事故范围较大,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跟班矿长、班长要迅速组织避难和自救。
4、在运输巷内发生事故造成火灾,烟雾已充满巷道,不可心慌乱跑,迅速辨别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沿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管道有秩序的外撤。
5、实在无法撤出时,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暂避,并把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进入。
(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井筒提升运输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
1)提升过程中如发生全矿井停电,司机必须与变电所值班员联系好,并及时送电。
2)提升机运行中发生机械或电气故障时,要立即停车汇报调度室及机电科,组织人员抢修。
3)处理井筒提升事故时,急救人员佩戴好安全带,沿梯子间下到事故地点,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事故时要锁紧系牢安全带。
4)处理井筒提升事故时,上、下井口必须设专人把守好井口,事故处理由专人统一指挥;事故处理过程中,信号工及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并规定好联络信号。
5)发生提升事故时,乘罐人员要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自救与互救:
当发生卡罐事故时,应抓紧罐中扶手,沉住气,保持镇静,使罐笼保持平衡。
当罐笼下到离井底30m左右时还不减速时,乘坐人员要采取措施,防止蹲罐对自己的伤害:当人员不多时,应分散到两边,两手紧握罐内的扶手,尽力引体向上或两腿悬空,以便减轻对人体的伤害;当人员较多时,握不住扶手的人应靠两边站,并抓住握扶手的人,两腿弯曲。
2、发生蹲罐事故后,未受伤者要立即为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处理。
3、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按《规程》第407条规定检查钢丝绳。
注意事项
(一)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安全堵塞)或心跳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身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确保无误。
(二)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沿途要做好标信号,以便救护队人跟踪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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