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3发布 2004-09-01实施
[pdf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货运斜坡缆车(以下简称缆车)的设计制造、使用管理、维护及报废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通用货物运输用缆车,集装箱用斜坡缆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