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4发布 2007-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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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输电系统和配电系统中使用晶闸管的静止无功补偿装置(以下简称“SVC”)新建工程的现场试验。SVC 可应用于 6kV及以上电力系统,其中晶闸管控制的支路可直接挂接于 6~66(63)kV系统。对于扩建、改建工程可以参照本标准相关部分执行。
本标准包括了 SVC 以及与它相配套的各种辅助设备在现场安装中和安装后的试验和验收。对现场进行的常规试验、现场交接、验收试验和带电试运行等试验项目和内容做了原则规定,分为设备及子系统试验、系统调试试验和验收试验三个部分。每个 SVC 工程均有其特殊性,应针对具体工程条件和要求使用本标准,必要时应作相应的补充。
本标准主要是针对晶闸管控制电抗器(TCR)型和晶闸管投切电容器(TSC)型SVC编制,适当兼顾晶闸管投切电抗器(TSR)型SVC的某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