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4发布 2007-03-01实施[pdf格式]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梯级水电厂集中监控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总装机容量在100MW-2400MW范围内的大中型梯级水电厂集中监控工程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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