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4 发布 2008-11-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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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中的技术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电力行业各企业单位的生产现场紧急救护技术操作,不适用于医院内的紧急救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