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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 125MW 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采用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及扩建火力发电厂的初步设计,125MW 以下机组及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