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4发布 2010-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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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环境保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