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不同类型的工程可根据其工程特点对本标准规定的编制内容有所取舍。除险加固项目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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