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定电力线路施工过程应遵守的安全规定和应采取的措施,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交流35kV、直流±400kV(含接地极线路)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和10kV(含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线路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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