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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绝缘配合导则DL T 876-2004

2016-08-16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03-09
【实施日期】2004-06-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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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在交、直流电力系统进行带电作业时,空气绝缘、组合以及所使用的工具、装置及设备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的选择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最高电压大于交流1KV、直流1.5KV的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时进行绝缘配合时的指导原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场合,即存有严重污秽或带有对绝缘有害的气体、蒸汽、化学、沉积物的场合所进行的带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