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4发布 2008-1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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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组合电器配电室六氟化硫环境监测系统的组成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变电站的高压开关配电室以及高压开关生产车间环境中监测六氟化硫浓度、氧气含量、温度、湿度的监测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