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0发布 2006-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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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适应化工和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在工程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活塞式和旋转式压缩机厂房的建筑、结构设计。
1.0.3 压缩机基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行业标准《活塞式压缩机基础设计规定》(HG20554)和《离心式压缩机基础设计规定》(HG20555)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