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11-18发布 1999-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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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定是结合化工和石油化工塔式容器设计的具体情况,对JB4710-1998《钢制塔式容器》的补充和具体化。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和定义,除以下规定外,均与“JB4710”相同。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定适用于高度大于10m,且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的裙座自支承立式钢制塔器。
1.2.2 本规定不适用于带有拉牵装置、带有砖板等非金属衬里及带有有色金属衬里的塔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