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5发布 2009-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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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机械搅拌容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运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满足GB150、JB/T4735规定,且满足HG/T3109要求的搅拌容器。其工艺操作过程是搅拌液体为主体的介质(同时可伴有气、固相介质),来进行各种物理化学过程的钢制机械搅拌容器。容器与搅拌装置典型组合型式包括:顶入式、斜入式、底入式、侧入式等。
本标准与HG/T2268?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部分新的要求,例如:增加减速机、机架、动静平衡试验、试运转要求、整体组装要求、抛光要求、各种材料标准等要求;
??修改了部分技术要求,例如:各种新标准引入(减速机、搅拌器等)、在各类零部件中增加要求、按新标准的编写要求编排、对标志包装运输作了新的修改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