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6发布 2008-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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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稠油注汽热力开采中地面注汽系统、采油和集输、热采作业、高温高压测试、增产措施等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21.0mpa,额定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369.78℃工况下的陆上稠油油田注汽开采所用设备、管道、井下工具、注汽生产、热采作业及措施。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刊物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名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