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6发布 2008-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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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变电站(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35kV-220kV变电站(所)和陆上油气田6kV-35kV开闭所、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