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6发布 2008-12-01实施
[pdf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田新建油气集输、注水、含油污水及有关公用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要求、包括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油气损耗两个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田地面工程的新建工程,扩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刊物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名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