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6发布 2008-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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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探井气测录井的项目、仪器检验、资料录取和资料处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油气探井气测录井;其他井别的气测录井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