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6发布 2008-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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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设备的吊装组织、吊装准备、桅杆起重机(含门式起重机、下同)的安装和使用、流动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的使用、吊装过程的控制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和检修的油田地面工程和石油化工工程的大型设备吊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