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6发布 2008-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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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和管道工程中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建筑。
油气田和管道工程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