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6发布 2001-03-01实施[pdf]格式
1 总则 本通则适用于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和全厂性工艺及公用系统新建工程的碳素钢、合金钢、不锈钢管道布置设计,扩建及改建工程的管道布置设计可参照执行。 本通则不适用于非金属管道、有色金属管道、地下给排水管道的布置设计。 执行本通则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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