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4发布 2008-05-01实施
[pdf格式]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种车辆选型、计算及车库、停车场的设计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石油化工工程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改建及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不适用于消防车、环保检测车、清扫车、救护车等特种车的设计。
2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