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11

2012-12-05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1-06-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大小】未知
【下载地址】 点击下载    [预览]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工程中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的施工、检查和检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中公称压力不大于PN420(CL2500),设计温度-196℃~850℃的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长输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