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2发布2006-05-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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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金属焊割用燃气(以下简称燃气)在船舱中作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建造、修理和拆解以及类似钢结构使用燃气进行入舱安全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