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9发布 2007-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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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员和抢险救护人员在有毒、缺氧、烟雾、悬浮于空气中的有害污染物等恶劣环境中,抢险救灾或从事灾情处理工作时使用的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以下简称呼吸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潜水呼吸器和负压呼吸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