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9发布 2010-03-01实施[pdf格式]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程序、要求、内容及监督管理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经营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其他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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