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08-14发布 1995-12-01实施[pdf格式]
总则
1.0.1本规定是在总结我国连铸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即适用于新建的连铸,亦适用于以建连铸工程的技术改造。 1.0.2本规定主要用于指导今后的连铸设计工作。设计单位生产厂和设备制造厂都要共同遵守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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