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5发布 2009-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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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引起沿线建筑物振动与室内二次辐射噪声的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引起沿线建筑物振动与室内二次辐射噪声的控制和测量;振动的频率范围为4~200Hz,二次辐射噪声的频率范围为16~200Hz。
1.0.3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引起沿线建筑物振动与室内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