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9发布 2009-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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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性电源装置(以下简称“电源装置”)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具有甲烷火煤尘爆炸危险得煤矿井下使用得电源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