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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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危险场所网络化监测系统中的数据采集设备和网络设备的检测项目、检测周期、检测环境,以及系统检测内容等,是危险场所网络化监测系统及监测设备检测检验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危险场所网络化监测设备的入场检测、工程验收、周期检测及故障检测等。
危险场所网络化监测设备检测检验除应按照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所有标注日期之外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