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9发布 2009-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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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范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作作业安全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