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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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控制涂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危害因素应采取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总图平面布局与通道、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电气安全、生产装置安全、防尘防毒、防噪声、防护用品、涂料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水性涂料、固体粉末涂料等不同涂料类型(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产品和非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产品)的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