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9发布 2009-01-01实施[pdf格式]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采用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
点赞
收藏
评论
上一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检测AQ 2013.3-2008
下一篇:涂装工程安全评价导则AQ 520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