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生产系统的粉尘防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a)以烯烃类气体为原料,主要工艺过程为经聚合反应得到塑料粉末料、经造粒得到塑料颗粒料粉体的生产系统;b)以塑料、合成聚合物粉末或颗粒料为原料,通过熔融与注塑等工艺生产与加工塑料用品的生产系统,包括废旧塑料回收处理与加工生产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塑料粉末喷涂工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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