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9-17发布 2001-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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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4.1.1,4.1.3.5;4.1.3.6,4.1.3.7,4.1.4,4.1.5.2,4.1.5.3,4.2.7.1和7.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6年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由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全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1999年4月下达的对GB12011?1989《绝缘皮鞋》、GB12015?1989《低压绝缘胶鞋》和GB12016?1989《绝缘鞋(靴)绝缘性能试验方法》三项标准进行修订的任务起草的。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ISO/DIS 8782:1994《安全防护鞋类要求和试验方法》、ANSIZ41.4?1982《防电伤害鞋》和FOCT 13385?1984《聚合材料制的电气绝缘工作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