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6发布 2008-0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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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给开路式压缩机空气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分类、标记、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正压自给开路式压缩机空气呼吸器(以下简称空气呼吸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氧气呼吸器、潜水呼吸器、逃生用空气呼吸器和负压空气呼吸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刊物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名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