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5发布 2008-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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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毒物品作业岗位接触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职业接触、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警示标识以及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进行急救和治疗等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高毒物品作业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刊物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名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