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5发布 2009-0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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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克利夫兰开口杯仪器测定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的方法。适用于除燃料油(燃料油通常按照GB/T261进行测定)以外的、开口杯闪点高于79 ℃的石油产品。
注:闪点和燃点表示在规定条件下,一种物质与空气形成可燃性混合物且持续燃烧的能力。闪点和燃点仅仅是用于评价物质易燃性和可燃性众多分析手段中的两种。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刊物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名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